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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交所:延长大小非违规减持限制时间 |
| 2008-05-13 07:57 |
本报讯深圳证券交易所5月9日正式推出新修订的《限制交易实施细则》,有违规减持的,限制交易的时间将从“不超过十五个交易日”改为“不超过三个月”。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,情节特别严重的,甚至可达一年。
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,针对违规超比例减持存量股份的行为,深交所还将研究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,一是对违规减持的股东,在一定期限内不再接受其新的解除限售的申请;二是对违规减持股东的主要负责人,如果其已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、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,公开认定其为不适当人选;三是根据修订后的《限制交易实施细则》,延长限制交易期限,对情节特别严重的,采取期限为六个月甚至一年的限制交易措施;四是提请中国证监会立案查处,并建议采取冻结资金账户、责令限期回购超减股份、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措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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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来源:第一财经日报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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